关于举办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供稿:招生就业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举办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定于2016年5月举办上海二工业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目的与任务

  通过“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成果和比赛成果的转化,形成我校“互联网+”教育新业态;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校学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选拔赛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信息化办公室、产业发展处联合主办。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学校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所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气象、通讯大数据)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已获投资情况,主体赛事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已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其他要求:

  以上所有组别参赛对象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省市组建团队者需满足团队负责人为上海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大赛流程

  (一)注册报名(即日起至5月31日)

  参赛团队登录教育部大赛专用网站(cy.ncss.org.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将于5月底组织报名团队成员进行集中赛前培训。

  (二)预选赛(2016年6月1日至6月5日)

  学校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项目书进行初评筛选,择优推荐进入校级决赛。

  (三)决赛(2016年6月6日至6月10日)

  被推荐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项目展示及现场答辩,由专家组评选出校级获奖项目。

  七、选拔赛奖励

  选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奖励获奖项目;获奖项目择优推荐进入上海赛区大赛;获奖项目享有优先入驻学校创业街及“七立方”创客空间资格。同时,设置集体奖,按照学部、学院获奖情况奖励;设置优秀组织奖,按照学部、学院参赛组织、报名数量和获奖情况奖励。

  八、组织要求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毕业五年内校友与有志创业的在校学生参加比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比赛组织工作。同时,各学院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就业处大赛相关联系人联系。

  招生就业处:于敬涛 联系电话:50217003

  大赛组委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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