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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相关及录取原则

来源: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7-08-22 02:27:28

一、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20171028日、29日。

(五)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

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

二、录取原则

(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12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四)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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