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校本部地址: 普陀区宜昌路575号 三、招生层次: 高起专和专升本 四、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暨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力;副组长:王连华 组员:杨寅春、吴佳东、王洁明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 2022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证明); 6.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名。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照顾类别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校确定。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二)办理程序 1.出具证明: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政策加分办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加分。
*以上各招生站点信息以202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为准。 八、录取规则 (一)2021年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人数为2250人。 (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12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三)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五)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按顺序进行投档,学校根据各层次、各专业上线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本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报考本校。 (七)同分录取原则:高起本和高起专以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分别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优先录取;专升本以英语、政治、高数三科分别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优先录取。委培考生同分录取原则参照执行。 (八)开班要求:每专业单班开班人数一般为20 人以上,录取时视生源和考生上线等情况再作调整;当单班录取人数不足开班人数时,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或征求考生本人意愿另作调整。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九、学费收费标准(按学年学分制收费:每学分100元 ,学杂费另计) 1.专升本:所有专业96学分,最短学习年限2.5年,总学费9600元。 2.高起专:文理兼收专业96学分,最短学习年限2.5年,总学费9600元。 理工类专业128学分,最短学习年限4年,总学费12800元。 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专设机构: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62985864 十一、网址及联系电话 1.招生咨询热线:62761684直接转接手机,周老师 2.招生咨询QQ热线:821523313周老师 3.学校官方网址:http://2016.adult.sspu.edu.cn 4.微信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者SSPUCCE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