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公开征集2025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通知(http://www.cistc.gov.cn/infoDetail.html?id=107330&column=375)。
一、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国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二、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此外,中方接收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在华行政管理开支、科研设备保障、必要国内差旅费等。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收到经费
后,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在线方式征集,请通过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https://tysp.cstec.org.cn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于4月28日16:00前通过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经预审后由上海市科委组织推荐上报。请有需要申报的二级单位与科研处及人事处尽早联系相关申报事宜。
科研处
202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