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在本次聘期中间发布(2022年),此次考核本着试运行的原则开展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主要用作聘期工作小结、续聘参考依据,但不影响下一轮续聘工作,现将2024年度教职工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一)考核对象
2024年8月31日人事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期满的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原则上先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再予以聘任和聘用。
2、聘用工作以岗位聘任为前提,原则上聘期考核不合格且没有受聘任何岗位,学校不再续签人事聘用合同。
3、按照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教职工与学校及所在二级单位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约定的聘期任务进行聘期考核。
二、考核组织与实施
各部门成立部门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聘期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考核机构组成人员
1、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由部门党政正职任组长,部门班子成员、相关学科(系、教研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2、非教学科研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正职任组长,部门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二)考核内容
二级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根据岗位聘任合同对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等聘期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岗位考核任务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指标,个性化指标以岗位聘任合同为准。其中教学工作量考核时间段为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和2023-2024学年;教育教学研究及科研工作成果考核时间段为2020、2021、2022、2023年度已提交的结果,并以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和学工部等认定为准。
职能部处、直属单位和二级教学单位中的管理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按聘期中年度考核等次作为聘期考核的等次。
(三)考核流程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对个人聘期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如实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部门考核。部门考核小组制定本部门聘期考核方案,对考核对象的聘期工作进行评价。
(1)部门考核小组通过基层组织评议、述职答辩等流程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给出部门考核意见。
(2)部门考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个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教职工监督。
(3)部门考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汇总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及拟聘意见,提交人事处。
3、学校考核
(1)考核工作小组对学院(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对未达标人员进行重点审核,并处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提出的异议申诉,形成初步考核结论。
(2)学校聘任委员会审议各部门聘期考核结果,并根据情况和需要对高层次人才等重点考核对象组织现场述职答辩,通过评议给出学校考核意见,相关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部门考核指导性意见
聘期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详见文件规定)。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开展续聘的参考。
2、评价教职工聘期工作情况及成效,补齐工作短板。
3、考核结果通报所在部门,对本次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人事处与学院共同开展面谈警醒。
(六)其他说明事项
1、仍在首聘期内的人员无需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2、已参加首聘期考核、工作时长不满一个聘期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教学、科研等考核工作量进行考核。
(七)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2024.6.3-2024.6.4 |
发布聘期考核启动通知,人事处下发各部门合同到期人员信息等数据。 |
2024.6.5-2024.6.16 |
1、二级单位工作动员和布置 |
2、个人完成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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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单位组织考核和续聘工作,并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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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7-2024.6.18 |
二级单位提交“个人聘期考核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续聘拟聘意见和考核情况汇总表 |
2024.6.19-2024.6.23 |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复核 |
2024.6.24-2024.6.28 |
1、学校聘任委员会审议聘期考核结果及续聘情况。 |
2、人事处反馈聘期考核结果及续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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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2024.7.7 |
二级单位依据聘期考核文件为每类岗位提出下一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含个性化考核指标) |
2024.7.8-2024.7.14 |
二级单位完成岗位聘任合同、人事聘用合同签订,并提交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