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教委从2023年度起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哲社专项”),属于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列的科研类项目。现发布《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4年度“哲社专项”设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三个类别。申报人可以重点选择《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政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3)。
(二)材料提交
项目限额(高校马院及思政3项;大学生思政教育3项;伟大建党精神1项),各二级单位须于2022年7月8日(周一)10点前在科研系统中提交本部门项目申报材料及排序情况。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于7月9日左右组织校内遴选。
四、项目经费管理
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科研处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3.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4.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