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在高校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促进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上海市学位办决定在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设立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培养专项,
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合作,对研究生开展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
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以理工科研究生为主)。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
2.
申请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三、申请方式
1.
本专项可由研究生个人申请,也可由多名研究生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
2.
研究生填写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后向学校申请,学校遴选后报上海市学位办审核,每校限申报10个项目。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学位办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的
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
。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安排上海市学位办将另行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