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9级研究生导师及2019级研究生: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沪二工大研﹝2014﹞220号)相关规定,现将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资环学院、2019级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核以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申请要求为准。
研究生部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工作要求 |
2022年1月7日前 |
学位资格审核 |
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资环学院复核,完成学位资格审核,提交研究生部。 |
2022年2月18日前 |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 |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论文格式采用2020年新版)。 |
2022年3月11日前 |
学位论文预答辩完成 |
1.导师对论文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修改完善 2.导师组负责组织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
2022年3月15日前 |
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提交 资环学院 |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论文同行专家评审信息表 3.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4.学位论文电子稿(同行评议要求) |
2022年3月18日前 |
资环学院汇总交至 研究生部 |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论文同行专家评审信息汇总表 3.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4.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
2022年3月22日前 |
论文相似度检测意见返回 |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组织检测,重合率在20%以下视为通过 |
2022年3月28日前 |
论文送审 |
1.论文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2.论文送同行专家学术评议 |
2022年4月28日前 |
论文评审意见返回 |
导师指导论文修改,准备答辩 |
2022年4月28日前 |
论文答辩安排公布 |
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安排,答辩小组名单经审核后公示 |
2022年5月18日前 |
完成论文答辩 |
答辩通过,提交成绩,材料归档 |
2022年5月下旬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议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提交拟同意授予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 |
2022年6月上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审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
2022年6月上旬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
2022年6月中旬 |
公示无异议 |
制证、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